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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济科研大楼医用气体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2-03-17 17:20 浏览:1097次

为了加强同济医院科研大楼医用气体的安全管理,规范使用、操作气体设备,结合科研大楼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医用气体涵盖范围

科研大楼各实验室、研究所等使用的氧气、氮气、二氧化碳、混合气、液氮等。

二、医用气体设备涵盖范围

包括医用气瓶及配套减压阀、浮标式氧气吸入器、管道、压力表等。

三、责任分工

根据“谁主管、谁负责、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后勤科负责医用气体设备的配置和校验,保障设备安全可靠;科研处负责各实验室日常使用监管,保障日常使用符合规范,各科研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气瓶及其附属配件的管理;保卫处消防科保障使用部门消防安全。

四、医用气体设备购置(新领用)流程

使用科室填写《医用气体设备购置、更换、改造申请表》,向后勤科提交申请,后勤科选择合格设备采购;由后勤科到申请科室安装,满足其使用要求,与接收人员交接签字,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。气瓶直接由供气厂家提供给后勤科。

各实验室不得自行采购或接受供应商、厂家赠送的医用气体设备。

五、医用气体(瓶)储存

气瓶储存区域应温湿度适宜,阴凉通风,无易燃易爆品、药品及油脂类物品。分区明确,标识清晰,有防倾倒措施,各类气体不得混放,保证存放区域环境安全。不同气体接触有安全风险的气瓶不得同室存放。各类气体出入库应有详细记录。

六、医用气体(瓶)运输

气瓶应由后勤科检查批次合格证及气体(瓶)质量,做好记录后方可配送至各实验室使用。

七、医用气体设备使用

气瓶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于推车或固定架上,不允许卧放使用,使用位置应通风、远离火源并有消防措施,保证周围环境安全。

气体使用人员应经过医院组织的使用与安全管理培训,未经培训的人员禁止操作。氧气使用注意做好“四防”,即防火、防油、防震、防高热。低温气体应配置冻伤防护设备和冻伤处置药品,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应急处置方法。

有以下情况(不限于以下情况)的气体设备,使用部门必须停止使用,并申请更换:非标准设备、未经国家质检合格、超过使用有效期、标识不清、损坏或其他禁止使用的情况。青岛华青集团所有设备禁止在科研楼使用。

八、医用气体设备更换及改造

如有医用气体设备出现故障需更换的,由使用科室填写《医用气体设备购置、更换、改造申请表》提交给后勤科,由后勤科统一负责更换。旧设备由后勤科回收处理并及时更新档案。使用科室不得自行处理故障设备。

如需进行设备改造,由使用科室填写《医用气体设备购置、更换、改造申请表》提交给后勤科。涉及医疗设备气源改造的由后勤科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使用科室、设备厂家人员等现场论证,通过并签字后方可实施,改造使用的材料、配件质量需由后勤科严格把关。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联系厂家对医用气体设备进行改造。

九、医用气体设备运行、维护

各实验室、研究所管理人员(或管理人员指定的人员)每日需对各医用气体设备进行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不能处理的联系后勤科解决。

后勤科科研大楼保障组每年需对科研楼所有医用气体设备进行2-4次全面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并做好相关记录存档。

 

 

 

附件:《医用气体设备购置、更换、改造申请表》

医用气体设备购置、更换、改造申请表

申请科室及楼层


申请科室电话


申请科室联系人


联系方式


申请事由


购置        更换        改造         其他

购置申请事项

气瓶

气瓶种类

氧气     二氧化碳     氮气     氩气     氦气

氢气     混合气   (各气体占比            )  其他气体

气瓶规格

4L         10L          40L          其他规格

申请数量

    

注:如有特殊要求请单独说明,混合气申领请注明各气体占比。

浮标式氧气吸入器

气瓶使用

中心供氧终端使用

型号

湿化水品牌

申请数量/套

国标     德标



减压器

使用气瓶种类


申请数量/套


参数要求(压力量程范围、精确度)


何种设备使用


说明:请选择相应申请事项填写,并在相应需求后方    打钩“√”。

改造申请事项

改造情况说明:

可行性论证结果(同意/不同意):

现场论证人员签字:

论证时间:

更换申请事项

需更换设备


更换数量


更换原因:

说明:需更换设备类别按照购置申请事项中设备填写。

如有其他需求请单独说明:

请人签字:

申请时间:

注:如有疑问请联系后勤科科研大楼保障组(8585) 王光明63329 








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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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27-69378473
邮箱:ogncrc@tjh.tjm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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