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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实验室安全管理

发布时间:2022-03-17 17:18 浏览:949次

为了做好防火、防水、防爆、防毒、防盗、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卫工作,保障工作人员与学生人身安全和保护实验室设备,特制定如下规定:

一、实验室安全工作要坚持各级主管领导负责制,切实抓好安全教育,树立“预防为主,安全第一”的思想,把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到实处。

二、实验室要建立健全的操作规程,建立安全值班制度: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;实验室负责人要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安全检查:下班前和节假日,要切断电源、水源、气源等,消除火种、水患,关锁好门窗等。

三、凡有危险性的实验,实验人员必须弄清楚操作规程、安全事项,必须两人以上进行实验操作,不得随便让非试验台人员操作。

四、使用剧毒药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批,两人领取,一次用完,多余及时上交。

五、实验室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:易燃、有毒的气体钢瓶,应按照规定存放于专门地点,用后关紧阀门开关,以防泄露。

六、严禁乱拉、乱接电源线,经常检修,维护线路以及通风、防火设备等。火炉要专人修理,不得私用电炉与电器。

七、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与未经批准动用明火,做好防火与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。

八、如发生不安全紧急情况,要及时报警。

九、凡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事故,要及时上报,不准隐瞒,并按有关规定对主管领导、实验室负责人和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。

十、实验室要选派一名安全员,协助实验室主任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同济医院肿瘤生物医学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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